李松锋
广州大学学报(社会科学版). 2015, 14(5): 5-12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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官员财产申报制被誉为是腐败的“天敌”和“克星”,既为多数国家采纳,也为我国民众期待。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,中央先后六次发文,建立了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。党的十八大以来,中央通过一系列措施,做实了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制度。尤其是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建立为官员财产申报提供了支撑性保障;“裸官”治理强化了审查和惩罚机制;中央巡视组和组织部的抽查审核构成了监督制度;海外追赃追逃加大了官员财产转移的难度,形成了制衡机制。这种多管齐下、多头并举的做法开拓了官员财产申报的中国道路,在一定程度上丰富了官员财产申报的制度建设,积累了廉政制度创新的中国经验。